一、華法林的藥代動力學特點
華法林有很強的水溶性,口服經胃腸道迅速吸收,生物利用度100%??诜o藥后90 min達血藥濃度峰值,半衰期36~42 h。吸收后與血漿蛋白結合率達98%~99%。主要在肺、肝、脾和腎中儲積。經肝臟細胞色素P450系統(tǒng)代謝,代謝產物由腎臟排泄。華法林的吸收、藥物動力學及藥效學受遺傳和環(huán)境因素(例如藥物、飲食、各種疾病狀態(tài))影響。
二、華法林抗凝治療及監(jiān)測
由于華法林本身的代謝特點及藥理作用使其應用較復雜,加之很多因素也會影響到華法林的抗凝作用,因此需要密切監(jiān)測凝血指標、反復調整劑量。
1. 華法林初始劑量
建議中國人的初始劑量為1~3 mg(國內華法林主要的劑型為2.5 mg和3 mg),可在2~4周達到目標范圍。某些患者如老年、肝功能受損、充血性心力衰竭和出血高風險患者,初始劑量可適當降低。如果需要快速抗凝,給予普通肝素或低分子肝素與華法林重疊應用5 d以上,在給予肝素的第1天或第2天即給予華法林,當INR達到目標范圍后,停用普通肝素或低分子肝素。
2. 華法林抗凝作用監(jiān)測
華法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同其抗凝效應密切相關,而劑量-效應關系在不同個體有很大差異,因此必須密切監(jiān)測防止過量或劑量不足。
①監(jiān)測指標:PT是最常用于監(jiān)測華法林抗凝強度的指標。PT反映凝血酶原、Ⅶ因子、Ⅹ因子的抑制程度。INR是不同實驗室測定的PT經過凝血活酶的國際敏感指數(ISI)校正后計算得到的。INR可使不同實驗室測定凝血指標具有可比性。
②抗凝強度:在應用華法林治療過程中,應定期監(jiān)測INR并據此調整華法林劑量。華法林最佳的抗凝強度為INR 2.0~3.0,此時出血和血栓栓塞的危險均最低。TTR>60%的療效最佳。推薦老年患者與一般成年人采取相同的INR目標值(2.0~3.0)。植入人工機械瓣膜的患者,根據不同類型的人工瓣膜以及伴隨血栓栓塞的危險來進行抗凝。主動脈瓣置換術后INR目標為2.0~3.0,而二尖瓣置換術后建議INR目標為2.5~3.5,植入兩個瓣膜的患者,建議INR目標為2.5~3.5。
③監(jiān)測頻率:首次服用華法林后2~3 d監(jiān)測INR;治療監(jiān)測的頻率應該根據患者的出血風險和醫(yī)療條件而定。
住院患者口服華法林2~3d后開始每日或隔日監(jiān)測INR,直到INR達到治療目標并維持至少兩天。此后,根據INR結果的穩(wěn)定性數天至1周監(jiān)測1次,根據情況可延長,出院后穩(wěn)定患者可每4周監(jiān)測1次。
門診患者劑量穩(wěn)定前應數天至每周監(jiān)測1次,當INR穩(wěn)定后,可以每4周監(jiān)測1次。如果需調整劑量,應重復前面所述的監(jiān)測頻率直到INR再次穩(wěn)定。
由于老年患者華法林清除減少,合并其他疾病或合并用藥較多,應加強監(jiān)測。合用可能影響華法林作用的藥物或發(fā)生其他疾患,則應增加監(jiān)測頻度,并視情況調整華法林劑量。
長期服用華法林患者INR的監(jiān)測頻率受患者依從性、合并疾病、合并用藥、飲食調整以及對抗凝藥物反應的穩(wěn)定性等因素影響。
3. 劑量調整
初始劑量治療1周INR不達標時,可按照原劑量5%~15%的幅度調整劑量并連續(xù)(每3~5 d)監(jiān)測INR,直至其達到目標值(INR 2.0~3.0)。
一次INR輕度升高或降低可以不急于改變劑量,但應尋找原因,并在短期內復查。如果兩次INR位于目標范圍之外應調整劑量??缮呋蚪档驮瓌┝康?%~15%,調整劑量后注意加強監(jiān)測。
華法林劑量調整幅度較小時,可以采用計算每周劑量,比調整每日劑量更為精確。
下列情況下暫不宜應用華法林治療:①圍術期(含眼科與口腔科手術)或外傷;②明顯肝、腎功能損害;③中重度高血壓(≥160/100 mmHg);④凝血功能障礙伴有出血傾向;⑤活動性消化性潰瘍;⑥兩周之內大面積缺血性腦卒中;⑦妊娠;⑧其他出血性疾病。
三、對于INR異常升高和/或出血并發(fā)癥的處理
INR升高明顯(5.0~10.0)時,暫停華法林1 d或數天,重新開始用藥時調整劑量并密切監(jiān)測。如果患者有高危出血傾向或者發(fā)生出血,則需要采取更積極的措施迅速降低INR,包括應用維生素K1、輸注新鮮冰凍血漿、凝血酶原濃縮物或重組凝血因子Ⅶa。應用維生素K1,避免劑量過高,使INR降至安全范圍即可,避免重新應用華法林時產生抵抗。維生素K1可以靜脈、皮下或口服應用,靜脈注射可能會發(fā)生過敏反應??诜冒踩?,但起效較慢。當INR在5.0~10.0時,可予維生素K1 1.0~2.5 mg,當INR在10.0以上時,則需用更大劑量的維生素K1 5.0 mg。當需要迅速逆轉抗凝作用時,可靜脈內緩慢注射維生素K1。當大劑量應用維生素K1后,繼續(xù)進行華法林治療時,可以給予肝素直至維生素K1的作用被逆轉,恢復對華法林治療的反應。
服用華法林出現輕微出血而INR在目標范圍內時,不必立即停藥或減量,應尋找原因并加強監(jiān)測?;颊呷舫霈F與華法林相關的嚴重出血,首先立即停藥,輸注凝血酶原復合物迅速逆轉抗凝,靜脈注射維生素K1 5.0~10.0 mg。
四、特殊人群應用華法林
1. 慢性腎臟疾?。–KD)合并房顫患者
華法林治療可顯著降低CKD患者的腦卒中或血栓栓塞風險,但也顯著增加出血風險。需仔細評估華法林治療帶來的凈臨床效應。對于透析患者盡管未證實華法林會使患者獲益,但是華法林可能是目前較合適的選擇。
華法林幾乎完全通過肝臟代謝清除,代謝產物僅有微弱抗凝作用,通過腎臟排泄,腎功能不全患者根據INR調整劑量。
由于CKD患者出血風險增加,需要監(jiān)測INR。透析患者由于營養(yǎng)不良、頻繁使用抗生素以及膽固醇代謝異常導致的維生素K缺乏可能會出現對華法林的治療反應波動,需要加強監(jiān)測。
2. 圍術期患者
①手術前:正在接受華法林治療的房顫患者在手術前需暫時停藥。若非急診手術,一般需要在術前5天左右(約5個半衰期)停用華法林,并使INR降低至1.5以下。若INR>1.5但患者需要及早手術,可予患者口服小劑量維生素K1(1~2 mg),使INR盡快恢復正常。服用華法林治療的心房顫動患者,如存在較高血栓栓塞風險,建議橋接治療。中度血栓栓塞風險的患者,術前應用低劑量普通肝素(UFH)5000 U皮下注射或預防劑量的低分子肝素(LMWH)皮下注射,具有高度血栓栓塞風險的患者,當INR下降時,開始全劑量UFH或治療劑量的LMWH治療。術前持續(xù)靜脈應用UFH至術前6 h停藥。皮下注射UFH或LMWH,術前24 h停用。
②手術后:根據手術出血的情況,在術后12~24 h重新開始抗凝治療,出血風險高的手術,可延遲到術后48~72 h再重啟抗凝治療,術后起始可用UFH或LMWH與華法林重疊。華法林抗凝達標后,停用UFH或LMWH。
3. 房顫射頻消融、植入器械圍術期
①射頻消融術前:房顫持續(xù)時間不詳或≥48 h的患者,需應用華法林達標至少3周或行經食管超聲排除心房內血栓。華法林抗凝達標者術前無需停藥,維持INR 2.0~2.5。
②射頻消融術中:術中房間隔穿刺前或穿刺后即刻給予普通肝素,并維持ACT在300~400s。
③射頻消融術后:術后如果止血充分,且已證實無心包積液,鞘管拔出3~4h后恢復使用華法林。消融后應用華法林抗凝治療至少2個月。此后是否需要長期抗凝取決于栓塞危險因素。
④植入器械圍術期:對于植入器械(如起搏器)者,近年來的研究報道,圍術期不停用華法林,可減少出血及血栓事件。
4. 房顫合并冠心病的抗栓治療
①房顫合并冠心病擬行急診或擇期經皮冠狀動脈介入術(PCI):使用華法林的患者在接受擇期或緊急PCI時應繼續(xù)使用。
②房顫合并急性冠狀動脈綜合征(ACS)和/或PCI后的抗栓治療:WOEST研究顯示,華法林加氯吡格雷組較三聯抗栓的出血事件減少,并且栓塞等心血管事件亦較三聯治療減少。
5. 房顫復律時的抗凝治療
在房顫持續(xù)時間>48 h 或持續(xù)時間不明的患者中,擬行擇期心臟復律前應使用劑量調整的華法林(INR 2.0~3.0)進行至少3 周的抗栓治療。
來源:中國心房顫動患者卒中預防規(guī)范(2017)[J]. 中華心律失常學雜志, 2018, 22(1): 17-30.